新聞

 

〔記者吳仁捷/新北報導〕「弟弟,你快起來,爸媽帶你去坐飛機…」,新北市4歲朱姓男童昨遭窗簾繩勒頸,送恩主公醫院時一度無呼吸心跳,所幸經雙親聲聲呼喚,加上院方不放棄急救,昨晚奇蹟式恢復呼吸心跳,也讓長輩重燃希望。

 

警方調查,朱童與外公、外婆、雙親及哥哥,同住在三峽區光明路,昨下午與69歲的外公在家,約4點,外公發現外孫在臥室內遭窗簾繩勒住脖子,意識不清,連忙報案求救。

 

因外公很疼愛朱童,警方初步排除虐童可能。但男童的外公相當自責,他說當時在看電視,過了一會沒看到孫子,進入臥室查看,赫然發現出事了,直說「如果多注意一點就好了!」

 

朱童的雙親在急救期間,不斷呼喚男童,要愛子趕快醒來,要帶他去坐飛機,玩大手機;外婆也在旁哭喊「弟弟快醒!」旁人聽了都不禁鼻酸;所幸男童可能聽到親情呼喚,開始恢復呼吸心跳。

 

醫護人員說,從男童脖子勒痕變黑研判,遭勒住窒息至少1、20分鐘,昨晚已轉入加護病房觀察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北市一名八歲女童日前疑因營養不良、挨餓等原因死亡,檢警解剖發現她的身高僅九十公分、體重僅八公斤,全身幾乎是皮包骨,看不到一塊肌肉,「簡直像一具活骷髏!」調查發現,女童與單親貧母三年來幾乎足不出戶,窩在十坪大套房艱苦度日,本該念小二卻未報到,教育單位也竟未通報,女童成為沒人理的「幽靈人口」。兒福團體昨大罵市府失職,「若早通報,或許可救女童一命!」

據衛福部公布的女童生長標準百分位表顯示,正常八歲女童的身高應介於一一五點七至一三六點五公分,女童卻只有九十公分,與兩歲半的孩子差不多;而正常八歲女童的體重應是十九點六至三十七點八公斤,女童卻僅有八公斤,差不多是一歲幼兒的體重。
據了解,檢警和法醫日前解剖時,驚見女童宛如飢餓過度的非洲難民,非常不忍,直說:「真的非常恐怖!」不少殯儀館人員更是不禁流淚,紛紛自掏腰包買紙錢、紙玩具燒給女童,祈求她來世投胎好人家。
檢警表示,陳姓女童的父母三年前離異,由母親(四十一歲)照料,陳母不讓前夫探視女兒,也不接受前夫金錢資助,她在中山區娘家附近租了一個小套房,月租一萬多元,屋內僅一桌一椅及一張床,連隨身物品都不多;陳母平日靠父母濟助,生活過得相當清苦。
枯瘦如柴
陳姓女童瘦成皮包骨,檢警不禁紅了眼眶。翻攝畫面
母稱跌倒一覺不起

檢警說,上月二十日凌晨,陳母發現女兒沒有呼吸心跳,急忙抱著搭計程車到醫院,急救後仍回天乏術,她告訴檢警,女兒前一晚洗澡時在浴室跌倒撞到頭,然後就一覺不起。
檢警解剖發現,女童臉龐削瘦,胸部肋骨清晰可見,腹臀凹陷,僅皮與盆骨緊貼,四肢也完全是皮包骨,大家都忍不住鼻酸,「根本是一具骷髏鋪上一層人皮!」女童大腸中有食物殘渣,生前並非完全沒進食,眼窩有瘀青卻非致命傷,僅屁股有些微褥瘡,不似生前遭毆。
女童母親上月二十日發現女兒無氣息,送台北馬偕醫院仍回天乏術。

坦承「沒照三餐餵」

檢警調查發現,女童三歲前打過疫苗,之後就沒有就醫紀錄,陳母竟解釋:「我女兒身體很好,不需要看醫生!」據女童疫苗紀錄,女童兩歲時體重只有六公斤,較同齡幼兒瘦小,六年來也只長了兩公斤,疑遭餓死。
陳母否認讓女兒餓肚子,但坦承「沒有照三餐餵她」,並不斷落淚自責:「都是我的錯,沒有好好照顧她。」她向檢方供稱,因女兒太瘦小,反應不好,到了就學年齡也沒讓她就學,僅在家自行教導,打算等狀況好一點再送去上學。
教局將懲相關人員

檢警在女童家中發現尿布,但女童臀部雖有褥瘡卻無尿布疹,初步排除長期臥床包尿布。檢方懷疑,女童恐因先天營養吸收不良,或有其他先天疾病死亡,也不排除是陳母疏於照料致死,確切死因尚待釐清。
女童原住在士林區,前年應進入士林葫蘆國小就讀,卻從未報到,教育局也未接獲通報。北市教育局主祕陳順和表示;經查葫蘆國小知道女童戶籍遷至中山區,但沒通報士林區強迫入學委員會,會懲處相關人員。
葫蘆國小校長齊祿禎昨坦承,前年女童沒報到,校方清查去向時,里辦公室通知女童戶籍已遷中山區,由於陳家不是高風險家庭,所以承辦人員誤認為沒問題,並未通報;之後中山區公所應要通知區內強迫入學委員會辦轉學,但區公所也沒有通知。

兒團怒斥政府失職

台灣兒科醫學會常務理事林應然表示,女童身高體重過於離譜,即使罹患骨骼疾病,也只是長不高,不至於瘦成皮包骨,可能是長期且極度營養不良,也可能是疾病影響吸收。
台安醫院資深營養師劉怡里說,八歲女童每天三餐要正常,還要吃兩次點心,每餐要補充澱粉、蛋白質,若長期營養不足,會導致皮下脂肪減少,抵抗力降低易受感染。另外,一般人要消耗七千七百大卡才會瘦一公斤,「難以想像女童餓了多久。」
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昨怒斥,女童早就該入學,兩年來未到學校報到,卻未被發現,「政府做了什麼?」兒福聯盟執行長陳麗如也指出,女童母親明知女兒身形不如同齡孩童卻未就醫、應就學而未就學,顯示剝奪女兒醫療權、受教權,違反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》,已涉及虐待兒童,而教育局未能及時查出女童未就學問題,「要負很大的責任!」
律師邱奕澄表示,若是過失致死,處兩年以下徒刑,若是母親虐待導致死亡,已涉嫌傷害致死罪嫌,最重可處無期徒刑。
單親家庭 急難救助管道

●內政部福利關懷專線 1957
●縣市社會局
台北市、新北市 1999
台中市(04)2228-9111
台南市(06)299-1111
高雄市(07)334-4885、(07)535-0885
●當地公所、村里長或派出所
●家扶基金會(04)2206-1234
●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 0809-008-585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資料室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